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公示
2024-08-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安徽省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中,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从2024年8月份起在企业内部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企业名称: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李平
生产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工业园花园大道 568 号
企业污染物产生、处理设施及排放情况、排放浓度及总量达标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如下:
1、废水
(1)废水产生及其处理情况
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经过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及小仓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小仓房污水处理厂。
(2)废水处理达标情况
厂区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厂区接管标准要求。
(1)废气产生及其处理情况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涂废气、烘干废气、发泡废气。
①焊接烟尘
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排放。
②打磨粉尘
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36-DA043、DA055-DA058)排放。
③喷涂废气
人工喷漆室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水旋净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5、DA006、DA086、DA087)排放。
点补室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64-DA068)排放。
④烘干废气
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四元体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9-DA021、DA071-DA076、DA085)排放。
⑤发泡废气
发泡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DA062、DA077-DA079)排气筒排放。
(2)废气处理达标情况
根据安徽省国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4月的例行检测报告可知,厂区喷涂废气排口废气中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的浓度与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烘干排口外排废气中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浓度与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锅炉排口排放的氮氧化物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合肥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方案》(合达办〔2019〕13号)的要求;打磨焊接排口外排的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1)噪声产生及其防治情况
厂区高噪声源主要为焊机、空压机等,源强一般为 75~85。高噪声设备经过采取基础减振、密闭厂房维护、加装消音器等措施之后,降噪效果达 15 dB(A)~25 dB(A), 再经绿化降噪和距离衰减后,噪声得到大幅度消减。
(2)噪声治理达标情况
根据安徽省国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4月的例行检测报告可知,厂区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项目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包装物、边角料、废过滤棉、含漆沾染物、含胶沾染物、废化工桶(罐)、油漆桶、固化剂包装罐、废活性炭、漆渣、废油、磷化渣、污泥、废胶头、在线监测废液及生活垃圾等。
废弃包装物、边角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中心回收利用。
废过滤棉、含漆沾染物、含胶沾染物、废化工桶(罐)、油漆桶、固化剂包装罐、废活性炭、漆渣、废油、磷化渣、污泥、废胶头、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贮存在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我公司现有专门负责环保工作的领导,并配置了相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制定了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对应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按时进行相关的各项检测,严格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的管理工作,按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危废处理方面的培训,并进行相关的实际操作演练。各类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0日